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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名单式”监管,真老虎还是假老虎|江华律师-15001219408
作者:冯海宁    新闻来源:法制网——法制日报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-2-23    

  继国土资源部将全国1457宗闲置用地详情交付银监会后,监管部门近期也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达了类似意见,希望后者能提供两类开发商的名单以便监管,一类是市场交易秩序“好的”开发商,一类是受过处罚的“差的”开发商。据悉,住建部已经将前者交付该监管部门,而后者尚未出炉(8月16日《第一财经日报》)。

  尽管舆论普遍认为国土部向银监会提供了一份囤地名单,但国土部多次否认。如今,囤房名单又将出炉,住建部是否也否认,同样值得关注。我以为,囤地名单出自谁手有待确认,但囤房名单无须确认。今年5月,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,准备对存在捂盘惜售、囤积房源、哄抬房价等行为的开发企业采取列名单的制度,这些名单要送给各地的商业银行,在融资方面、重组方面给予限制。

  不过,住建部的囤房名单何时出炉是个问号:一方面是何谓“囤房”存在争议,确认囤房还需要住建部给出认定标准。另一方面,各地认定囤房、上报名单有个过程。因而,囤房名单出炉还需等待。值得玩味的是,住建部提供“好的”开发商名单很及时,而提供“差的”开发商名单却不及时。“差的”开发商不好确认,难道“好的”开发商就好确认?

  无论是已经出炉的囤地名单,还是即将出炉的囤房名单,这些信号折射出中国楼市已经进入名单式监管时代。在我看来,名单式监管是一种精细化监管,是监管进步的体现。今后,除了囤地、囤房名单之外,应该还会建立质量黑名单、欠税以及偷逃税黑名单等。有了各类监管名单,“好的”开发商可以阔步前行,而“差的”开发商则会寸步难行。

  因此,期待楼市各个监管环节尽快建立名单制度,不但要把名单制度公开,更要把各类名单公开,以便社会监督。我以为,除了对开发商进行名单式监管,还要对地方政府进行名单式管理。对于那些落实宏观政策不力甚至充当开发商保护伞的地方政府,也要纳入黑名单,今后在官员考核、地方评比过程中作为重要参考依据。

  虽说名单式监管是个好东西,但这种监管模式在我国究竟是“真老虎”还是“纸老虎”,则取决于三个方面:首先是名单建立是否完整,相关确认标准是否合理。比如说,囤地名单不但遗漏了不少,而且存在不少争议,这就影响到名单的权威性。再比如说囤房,之前因捂盘惜售而被监管部门约谈告诫的开发商,多是涉嫌捂盘而不是确认捂盘,可见,如果没有相关标准,难以惩处开发商。

  同时,目前,囤地名单仅下发给银行业,囤地开发商在贷款方面是否受影响有待观察。让人遗憾的是,囤地名单并没有在土地市场发挥出应有作用,进入黑名单的开发商照样可以再拿地。再如,囤房名单提供给银监会后,囤房开发商在融资、重组方面是否受限,也是一个未知数。我以为,囤房名单在金融系统发挥作用前,先应该在房管系统发挥作用,如限制开发商准入资格。

  其实,名单式监管成为“真老虎”的关键在于公众参与。有公众参与监督,名单才有望完整,有望发挥出作用。如果没有公众监督,名单制度就有可能走形变样。囤地名单不是监管部门披露,而是媒体披露,这说明某些监管部门缺少公开名单的勇气。但愿今后的囤房名单、逃税名单等,真正阳光起来,不再是内部流通的“黑名单”。

新闻录入:jianghua    责任编辑:jianghua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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